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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车”违法401次 交警部门张网以待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2-08 07:52:42

  - 《象山一车主3年违法行车191次》后续报道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贻富通讯员宋惕安陆明光)本报昨天报道了象山人丁某的一辆帕萨特轿车有191条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消息。记者昨天获悉,丁某的违法记录仍然没有去消除。更让人吃惊的是,丁某车子的违法记录还只排在“季军”, “冠军”的是一辆慈溪牌号的小车,其违法记录居然达到401次。

  个别驾驶员为何会频繁违法行车呢?市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一位负责人分析认为有4类原因:

  一是有些车辆过户或车主住址搬迁,没有及时到车管所变更登记地址,致使交警部门寄送的违法通知书没有收到,因此对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不清楚。一些车主经常把自己的车辆借给朋友开,对外借时的交通违法情况不知情;其二是个别车辆已达到一定的年限,有的甚至已超过报废年限,车子的价值还不够缴纳罚款的,车主于是置之不理;其三是有些驾驶员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也许电子警察没有拍摄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使拍摄到了不去处理也不一定会被交警抓住;其四是有些外地车辆长期在宁波,驾驶员不仅难以收到违法通知书,而且认为本地交警部门拿他们没辙。

  目前交警部门有4项措施应对这些违法车辆:首先,加强巡逻查处;其次,在一些路口安装有黑车查缉系统,这些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会触动报警装置,指挥中心会通知附近巡逻或执勤民警拦截查处;再次,根据有关规定,车辆在安全检测前必须消除所有违法记录;另外,交警部门不定期开展多次针对这些违法车辆的专项整治,自去年以来已查处了众多类似车辆。

  根据规定,交通违法后没有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