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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2006年的“婚姻变奏曲”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7-02-10 09:50:00

  中国宁波网讯 2月10日讯2006年,注定是个浪漫的年份,姚城的新人们加快了追求幸福的步伐,在此起彼伏的祝福声中,6440对新人执手迈入了婚姻的殿堂,其中更有79对曾经的爱人,选择了再次携手。然而婚姻和爱情永远是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社会主题,在创造浪漫与温馨的同时,也有着一份无奈的离别,2006年,1128对夫妻选择了平和的方式,告别曾经的那份感情。

  浪漫爱情之“新结婚时代”

  新结婚时代,爱情至上,年龄、籍贯不再是一道难迈的“坎”。2006年,爱情中的男男女女对于年龄差异、地域观念有了更大的突破。结婚男女相差五六岁那是很平常的事、十几、二十几岁也有不少。相对女性的“年轻化”、男性则更需显露成熟、稳重的一面。几年前,要是给余姚姑娘介绍一位外地小伙,肯定会遭到拒绝,可现在,那些引进人才、高校毕业后来姚工作的外地“精英”正逐渐变成诱人的“潜力股”,尤其是那些自身素质好、工作单位好、发展前途好的“三好”青年,日渐博得年轻女性的青睐。另外,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媳妇”、“外来女婿”也越来越多,在一些山区乡镇“异地”婚姻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婚姻法》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均已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如今,踩着这条“硬杠杠”结婚登记的男女青年不在少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回忆,去年10月有一个女孩,在20周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牵着另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的手来登记结婚了。也许是年龄太小,考虑问题还不够成熟,这些“80后”常常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比如,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当事人在几份表格中签名,往往在只剩最后一项确认签名时,一方却突生变节,反反复复好几次,才肯最终签字。“真希望他们的婚姻没有那么多的波折。”这位工作人员道出了一句心声。

  2006年,在6440对结婚者中,有79对是复婚,而这个数字在上一年仅为43对。在众里寻她千百度之后,蓦然回首,很多人觉得“夫妻还是原配的好”,于是,他们毅然决然地携起了往昔爱人的手,重拾浪漫情怀。有人认为,复婚率的上升体现了市民婚姻观念重新趋向平稳,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感增加,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二次婚姻的诸多困难。

  脆弱婚姻之“中国式离婚”

  当离婚不再需要遮遮掩掩、不再是众人忌讳的话题时,2006年,越来越多的夫妇选择以和平的方式,告别曾经的那份感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统计显示,2006年,全市办理协议离婚的登记数首次“破千”,为1128对。一年之中一千多户家庭宣告“解体”,婚姻变得愈发的脆弱。

  以前人们常说婚姻有个“七年之痒”,可现在婚姻的“保鲜期”却越来越短,一些人的婚姻甚至已经不能用“年”来计算,“季度婚姻”、“月度婚姻”屡见不鲜。2006年,本市最短的一个婚姻只维系了一个星期。更有一位男士一年之内5次跨进婚姻登记处大门,演绎了一首“与A结婚、离婚、与B结婚、离婚、再与A复婚”的“结婚变奏曲”。

  近两年,离婚手续的简化给人们带来了更多人性化的服务,可是也有人因为行事的草率,饱尝了辛酸的滋味。有些夫妻只不过是吵架时气头上一句“大不了离婚,谁怕谁”,竟也跑来办理离婚,可到手续真的办下来了,两人又会突然感叹:“我们怎么一转眼就真的离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既然领了离婚证,再想复合,也只能算是复婚了。时间长了,工作人员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对这些怒气冲冲走进“离婚室”的夫妻,她们多半是采取“拖延”的接待方式,因为待当事人双方冷静后,很多事情还是可以协商、可以挽回的。

  虽说“婚姻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可是谁也无法想象,有些人竟然采用欺骗、隐瞒的手段走出这座“围城”。在2006年的离婚人群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有些夫妻或是为了逃避债务、或是为了分割房产、或是为了达到其他一些目的,竟然选择了“假离婚”。虽然也有达到目的后“破镜重圆”的,但很多时候,这些假离婚很快演变成真离婚,再续前缘的约定却因一纸离婚证书而泡汤。

  离婚对两个感情破裂的人而言,不啻是种解脱,可是对他们的孩子来说,却要忍受亲情分离的悲痛。这几年有一些外来女性因为急于在本地安家落户而匆匆结婚,但婚后彼此间矛盾逐渐增多,不得已走到婚姻的终点。这些外来媳妇与丈夫离异后,迫于生计重新返乡,可是为了孩子今后的生活和教育,许多母亲不得不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在离婚登记室上演的这一幕幕“生死离别”场景,时常也让工作人员于心不忍。

  结婚不是儿戏,离婚也不是手段。慎重的选择结婚,慎重的选择离婚,只要用心经营,再平凡的爱情也会开出美丽的花朵。 (倪劲松诸娅科顾声俐)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