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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0 10:05:3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并接受何剑敏提出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副主任郑杰民分别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孝杰、陈继武、丁阿运、陈豹年、张金康、陈旭和秘书长邬志桥参加会议,副市长姚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瑞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杨剑耀等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任免高勇等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市长毛光烈关于提请任免陈仲朝等职务的议案,并表决通过相关任免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徐华江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陈利幸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王仁洲的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金耀根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王梅娟的市人事局局长职务、杜钧宝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免去黄学云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虞祖英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戴诚惠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积瑞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谢承福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高勇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周福祥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陈仲朝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仁洲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学云为市司法局局长、陈安平为市人事局局长、陆立宪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俞丹桦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任命杨剑耀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梅娟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宝根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车荣辉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岑初申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学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高勇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乐君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董学东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蓓军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明政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傅德伟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时胥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何剑敏请求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接受何剑敏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

  陈勇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作了讲话。她指出,新任命同志要牢记使命,崇尚事业,树立奋发有为的进取意识;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要以民为本,廉洁从政,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新任命同志逐一作了表态发言。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