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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专家说:老底子过年习俗挺有道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2 08:27:2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丹文

  正月初一不能动刀,不能扫尘,不能动劳作器具,更不能吵架、打骂小孩……这些民俗剔除其封建迷信的因素,其实都蛮有道理的,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理念。在市群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和本报社会新闻部日前联合召开的民俗专家座谈会上,一些学者谈了这样的观点。正月初一不劳作

  来自镇海的民俗专家沈志远老先生说,正月初一旧俗是不能劳作的,现在看来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当大年三十人们整夜守岁辞旧迎新,肯定比较劳累,那么正月初一正是休养生息、恢复体力的时候。而在慈城,从年三十夜到正月初五,更是讲究不打开米缸。那当时人们以何为食呢?聪明的慈城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先把米烧好,成湿状,再晾干,当地人称作“饭富”。哪家“饭富”越多,说明哪家的光景好。

  穷人有个“躲债日”

  旧时过年又称年关,俗话说“欠债勿过年”。债务须在年底结清这是常理。但在祥和的春节,对那些实在还不出债的穷人,也有一些习俗起到了缓解矛盾的作用。在奉化,农历十二月廿五财神日,商家设供谢财神,这一天不赊账,债主不讨债,是穷人躲债的日子,所以有了“躲得过廿五,逃不过三十”之说。到大年三十,一些实在还不起债的欠债者,还可以到城区义庄庙、镇海城内二圣庙、余姚胜归山庙等地方躲过此夜,暂缓急难。此几庙均为宁波人的躲债之处,债主不敢入内逼讨,相沿成习。

  正月初一不讨债,也是宁波人的习俗。而在慈城,浸润在浓厚儒家文化传统中的商家,讨债更加讲究“文明”。一直致力于慈城民俗文化研究的我市作家王静说:慈城的欠债者年前实在还不起债,会在年三十在商号或家门前点起长明灯,至年初一白天还不熄灭。这实际上在告诉债主,自家还没有过完大年夜,而一般债主见此情状,便识趣地不会上门讨债了。

  “丫头羹”传递睦邻情

  正月十四是上灯夜,也是宁波人过年最热闹的日子。像在镇海,当时人们会在甬江两岸放火灯,吃灯元(汤圆)。农民还会在田头“行火龙”,俗称“烧横虫”。镇海的沈老先生说,这既是习俗,也是冬天最环保的治虫方法。石浦文化馆的朱永林说,象山石浦等地的渔民在正月十四会端上一锅味道鲜美的,由黄鱼肉、螺肉、蛏肉等配料做成的糊辣羹,送给邻里宾客。记者在座谈会上还得知,在镇海也有同样的习俗。只不过海鲜换成了黑米、黑枣等十四种果品,这种羹被当地人俗称“丫头羹”。据说是一位乖巧的丫头发明的。同样是做好后,让邻居来分享。这种习俗现在还有。看来,老底子的宁波人过春节是十分注重和睦的,一些过年习俗就可以拉近邻里之间的距离。这比阿拉现在社区的一些敦亲睦邻的做法高明多了。

  民俗文化将入市志

  至于宁波一些地方以独特的文化活动来祈求和谐吉祥,那就十分普遍了。奉化的民俗学者应长裕说:在奉化莼湖、桐照一带,过去正月初一会有舞龙队上船盘龙灯,非常有地方特色。而宁海前童等地的正月十四、十五行灯会、抬阁这几年也重新流行,正说明了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旧俗,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生活里仍有积极意义。

  民俗专家裴明海先生认为:春节民俗其实是国人深层文化心理的一种积淀,其中倡导和谐的良俗应该为我们这个时代所发扬和传承。这位正在参与市志编纂的文化界前辈还说,新修市志里的文化部分将特别增加有关民俗文化卷,因为民俗是我们宁波民间百姓的历史记忆。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