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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抚养费出“奇招”不还工资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2-12 13:27:07

  中国宁波网讯    离婚了, “前夫”却频频上门向“前妻”讨要生活费,这是怎么回事?

  家住江东的孙某与妻子刘某结婚近10年了,孩子也上了小学。去年11月份,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两人都想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法庭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孩子随母,由刘某抚养,父亲孙某每月向刘某支付相应的孩子抚养费。

  可是离婚分居两个多月后,孙某发现了“历史遗留问题”:自己那本工资卡还在前妻手里。没离婚时夫妻俩不分你我,家里的财政大权全部掌握在刘某手里,孙某把他的工资卡交给刘某了;离婚之后,孙某还有些积蓄,直到一个多星期以前,孙某想起要去银行看一下单位里发的年终奖,进而才想起那本工资卡还一直捏在前妻手里。

  “本来密码两人都知道的,她随时可以提取我的工资,现在我在给她义务打工了!”孙某数次找到前妻索要自己的工资卡,均遭到了拒绝。昨天,他无奈报了警。刘某对此的解释也颇有几分“道理”,她表示,工资卡已经由自己保管好几年了,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如今两人离婚了,她担心孙某日后不能按时按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手里拿着前夫的工资卡“有保障”、 “能放心”。

  民警一听哭笑不得。随后,民警告诉刘某,工资卡在两人离异之前确实是共有财产,她也有提取和使用工资卡里现金的权利;可是在离异之后,工资卡已是孙某的私人物品了,孩子的抚养费是一回事,孙某的私人财产又是另外一回事,应将工资卡立即归还。(肖勇仕鹏冉军)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