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曹爱方通讯员谢小诚)昨天,市环保局对一批违法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企业分别被处以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这次处罚是2007年“绿剑1号”百厂专项督查行动的结果。这次行动持续近一个月,先后对102家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治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宁波奥达洁具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发现,该公司部分废助剂桶、废酸桶等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防范措施;电镀污泥堆放不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而且也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对此,市环保局作出了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的决定。
在这次执法检查中,除化工类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泥产生单位外,环保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一些偷排废水的违法排污企业。1月17日的执法检查结果发现,鄞州兴业针织印染厂有生产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就擅自直排外环境。水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的外排废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此,市环保局除责令正常运行水污染处理设施外,还作出了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共查获21家违法企业。其中金华热镀锌厂宁波江北分厂等15家企业已被处罚,累计罚款总额101万元。另外6家违法企业,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