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鄞州
一男子涉嫌非法销售特种设备被刑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3 09:03:3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王岚 通讯员孙羽辰)近日,涉嫌多次非法出售特种设备的安徽籍男子胡某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日前,质监鄞州分局在对集士港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两台分别由合肥市铁鹏起重机械厂和合肥市天龙起重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起重机系无证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将两台起重机交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查结果表明,两台起重机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质监部门展开了深入调查。经查明,这两台问题起重机均售自安徽籍男子胡某,从2004年开始,胡某就一直在宁波为多家企业提供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简易升降机),出售总额高达30余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

  特种设备因作业条件特殊,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据《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特种设备销售、转让应经检验检测或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销售特种设备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