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俞永均通讯员孙常海)近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品牌促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加大对品牌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据悉,商务部已把宁波列入重点支持的品牌城市之一,今年下拨给我市的品牌发展专项资金总量将超过1000万元。
根据商务部《关于品牌促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自主品牌展览、展示和推介,支持开展品牌宣传推广经验交流活动,支持品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国内外相关认证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同时,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在国外投资建立和扩大加工、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此外,在政府采购、援外物资采购、进出口配额分配和特许经营许可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在商务部主办的广交会、消博会等全国性展览会上,设立品牌专区,为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优先提供展示摊位。
据介绍,商务部主要根据各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额和自主品牌建设情况安排“品牌发展专项资金”。2006年,在自主品牌建设方面,我市有20个品牌入围“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9家企业被商务部评为“2006年度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累计拥有宁波市知名商标445件,省著名商标172件,中国驰名商标34件。
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用好用足商务部下拨的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从多个方面对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和市级重点扶持出口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