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褚申尧记者杨绪忠)离婚20多年、独自一人生活的徐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竟然对12岁的智障女下手。近日,宁海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2005年2月份的一天,43岁的宁海人徐某到一朋友家玩耍,并在朋友家住了一宿。次日上午,朋友与其妻外出办事,家中只留下朋友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丽(系化名)。小丽时年12周岁,系三级智残。徐某见小丽独自坐在床上看电视,竟将其奸污。事后,徐某给了小丽20元钱,要求小丽不要将此事告诉他人,随后离开了朋友家。
犯下大错的徐某并没有感到羞耻,反而以此事为荣。同年4月份的一天,在另一朋友家吃饭时,几杯酒下肚的徐某向朋友炫耀他曾与小丽有过关系,并将细节一一告诉朋友。朋友听说后,向小丽的奶奶说了这件事,希望她能多管管小丽。同年4月26日,小丽的父母、叔叔等人一同到徐某家中,询问此事。徐某见事情败露,就承认确有此事,提出私了,并于当天写了张1万元的欠条。后来因无法拿出这1万元钱,逃到嘉兴打工躲避。2006年11月29日,在他回到宁海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采取诱骗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