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实习生袁地力记者张燕通讯员葛荣国)记者获悉,海曙、江东、江北等限制性区域可在2月15日至3月4日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由于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市消协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向市民发出了“烟花爆竹要慎购慎藏慎放”的消费警示。
今年我市确定的限制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简称限放区)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除洪塘街道、庄桥街道、慈城镇外的区域)及鄞州区部分区域(鄞县大道以南,鄞州二道以北,同三高速公路以西,学士路以东四条道路围成区域),这些区域可在2月15日至3月4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五)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我市还确定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为减少烟花爆竹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市消协等部门日前对非限放区的1309家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取缔了无照经销点108家,查处三无产品104个。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烟花爆竹要慎购慎藏慎放。要在有经营许可证的经销点购买烟花爆竹,要认购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联系方法、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购买时要索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