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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的高等教育自考本月底开始报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2-14 13:32:4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将在2月底3月初。

  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在10月27、28日参加考试。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咨询,省教育考试院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

  宁波市市区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新生)报名在市自考办内(西门口菱池街9号),宁海、象山考生报名均在当地自考办。市区续考生(老生)及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自考报名地点均设在交通银行,详细地址见自考报名网点一览表,续考生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报名热线16866001或上网报名,也可通过交行设置的自助通设备自助报名。其中公安管理专业(专科、本科)考生报名统一由当地公安局办理。电力市场营销(专科)、烹饪工艺(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教育技术(专科起点本科)停止接纳新生。护理(专、本)首考生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符合护理专业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计算机网络(本)考生报名统一由宁波大红鹰职业专修学院教务处(高桥芦港,电话88046819)办理。参加人事局专业证书继续教育的考生,由当地人事局办理报名,宁波市区的考生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6楼,电话:87117114)办理。 (记者朱志莹)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