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毛信意)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教工作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十一五”期间,全市高校将不断完善办学规模的宏观调控。至2010年,高校数量将稳定在15所左右,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控制在14万人左右。
根据总体规模,我市将合理确定各校事业规模和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各校基本建设规模,并建立相应的学校基建规模调控机制。对决算超过概算10%以上的项目,视情况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目前,我市高校由于数量和规模的进一步增加,导致债务问题日益突出。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市财政等部门,切实落实市属公办高校原有债务原则上在10年内消化的责任制。各高校还款计划经市教育、财政等部门审核后,与市政府签订债务化解责任状。对不按计划还款的高校,市教育、财政部门可依据责任状,直接从财政拨款或财政专户经费中扣减归还。
市政府要求建立动态的高校债务规模调控机制,确保高校可持续发展,从严控制高校新增债务。控制高校盲目负债发展事业,过度扩大基建规模,随意增加人员成本。严禁高校参与对外担保、炒股等违规投资活动。对高校因盲目扩张办学资源或管理不善,造成学校债务超出偿还能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后果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