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市直属学校招教师35人 报名时间27日28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5 07:19:3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公开招聘各学科教师35人,有意者请于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前往市教育服务中心(永丰路19号)报名应聘。

  招聘对象可以是2007年毕业或200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市三区生源(海曙、江东、江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签约落实工作单位的除外);用人学校推荐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招聘条件,应聘者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据统计,2007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共计35人,其中,政治1人,数学6人,英语5人,地理2人,历史1人,物理3人,计算机2人,音乐6人,体育7人,文秘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1人。

  据了解,招聘将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学校学科(专业)所需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家境贫困(宁波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的师范类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自荐材料及学校推荐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2006年毕业生还需带本人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可报2个志愿,录用时第二志愿降5分。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gov.cn)和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上公示。录用人员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教师待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予继续聘用;用人单位推荐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一经录用,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可不再续聘。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