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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突击检查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5 09:32:0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孙羽辰)春节前“农村商品市场检查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到了第二天。昨天上午,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我市城区及周边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重点是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充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比较好,受检的几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均持有充装许可证,且都能提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有效检定证书,未发现短斤缺两、充装超期、使用报废钢瓶等违法现象。

  在江北慈城一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内,执法人员对该站刚充装完毕的7瓶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现场充装量检测。抽检结果显示,7只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检验日期都在规定日期以内,单瓶液化充装量均在14.5—14.9公斤,且平均单瓶气重达14.67公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仍然存在诸如涉及安全、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不规范、公平秤设置未按规定要求、在塑封套上的净含量标注有误、充装记录不规范等违规现象。对此,市质监部门均予以责令改正。

  质监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YSP-15型钢瓶的单瓶充装重量应为14.0-14.9公斤,使用年限为15年,安全检验有效期为4年,市民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向市质监局12365或液化石油气经营者投诉。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