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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十三类食品请留意是否加贴“QS”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16 07:23:5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王岚 通讯员孙羽辰)昨天上午,市质监部门在对部分超市、乡镇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茶叶、黄酒、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销售者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黄酒、茶叶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这13类食品,如果没有“QS”标志不准销售。在路林市场,执法人员重点抽查了茶叶、葡萄酒、黄酒、糖果制品、炒货等食品,发现除个别1月1日之后生产的上述食品没有QS标志外,大多数市场上今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13类食品都有QS标志。检查中,大多数批发商均表示,对上述13类食品生产、销售的新规定都有所了解,在进货时进行了认真识别、把关。

  据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食品销售包装或标签上加印(贴)QS标志,表明该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其生产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这种食品出厂时已经企业检验合格,可以放心购买。由于目前仍处于QS标识“过渡期”,市民在购买各类食品时,要多加留意,尽量选购已加贴“QS”标志的食品。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