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卢磊)家住江北大闸社区的周师傅最近特别开心,他目前的每月低保金额已达到320元,比3个月前增加了20元,而这已是近10年来的第六次调高低保标准。
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高度关注民生,把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最为基础性的“防线”。近年来,我市实施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城乡居民的低保标准随着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按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60%确定。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先后6次调整低保补助金额,城镇人均低保金额由最初的150元增加到现在的300元。与此同时,我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有进有退,努力确保“应保尽保”。
保障“三无”和“五保”对象生活也一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目前,全市共有福利机构184所,床位总数已经突破了2万张,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从2002年的39%提高到93.6%,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由39.2%提高到99.6%,全市共有7588名“三无”、 “五保”人员实现了集中供养。
在刚性的政策以外,我市还通过建立临时救济制度,以确保突发困难、遭受灾害、生活危急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济。自去年开始,市民政局调整季节性的“365关爱”行动为经常性的帮扶活动,每年支出100万元以上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救助有突发性困难的家庭,救济以助学、助医、助老、安居等方面为主,努力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做到“发现一个,帮扶一个”。目前,民政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化“爱心超市”建设,积极探索受家庭暴力侵害人员的临时庇护工作,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安抚的试点工作。
应对“银色浪潮”挑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每个街道,建成拥有80张以上床位、全托和日托兼容的多功能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