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蓝天白云映衬下的三江口新貌。 (记者严 龙摄)
中国宁波网讯 (曹爱方谢小诚蒋蕾蕾)笔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致函宁波市人民政府,准予宁波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复查验收组对我市进行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就创模复查知晓度、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度以及市民对环境的满意度做了随机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和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度均达95%以上。国家环保总局对宁波市拟批准通过复查有关事宜,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浙江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了公示,结果显示对通过复查没有异议。
据了解,我市自2001年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城乡联动、产业联动、港桥海联动、内外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联动、经济社会发展联动,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塑造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新形象。我市的城市竞争力连续三年跻身全国10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8%,人均生产总值增长78%,进入了宽裕型小康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还相继获得了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策部署,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的主要载体,举全市之力予以推进。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5年投资201亿元,主要用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燃气等工程设施建设。目前,市区已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7座,总处理能力达47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3%;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23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全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已覆盖到各镇村。建成4个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全市危险废物得到了安全规范处置。
通过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静”四大工程,目前我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据宜居指数调查,我市被评为2006年度公众首选宜居城市。5年来,市区空气Ⅰ级、Ⅱ级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占全年总天数的90%以上;全市水质基本稳定,其中余姚江、东钱湖、城市内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6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8.69%,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3%,城市人均公绿面积由2001年的7平方米提高到1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