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冯军)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农机局、安监局、公安局三部门制订的《关于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从2007年起,各县(市)区要建立公安驻农机联络室(警务室),当地政府要在人员、车辆、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据介绍,该活动计划到2008年,全市创建3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24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38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安全村)和20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