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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26 07:31: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唐慧卿)近日,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春节期间把《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每个外出流动党员手中;全面接纳亮出身份的持证外来流动党员;把接纳的外来流动党员全部及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进行管理;为外来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吸引更多的外来流动党员主动持证、亮证;精心设计有效载体,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通知指出,此项工作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按时把《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每个外出流动党员手中。根据外出流动党员返乡情况,采取合适的手段和方式,对春节返乡的,采取定点发放、送证上门等方式进行发放;对春节不返乡的,采取专人送达、挂号寄送、亲友联系等方式进行发放;一时无法联系的,要保管好相关资料,登记备查。

  二是认真做好持证并亮出身份的外来流动党员的接纳工作。要通过定点定人、上门服务等措施,及时接收活动证,把持证并亮出身份的外来流动党员协调安排到一个基层党组织。接收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一名本地党员进行联系。要依托全市党内信息管理系统,逐级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三是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热线和服务平台。依托81890电话服务平台和网站,开通81890710电话号码作为全市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专门设置流动党员服务网页www.81890710.gov.cn,为流动党员提供24小时全天候求助服务,主要内容有生产生活服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党务知识服务等三类。

  四是积极为持证的外来流动党员提供关爱服务。逐步推出一些关爱服务和政策,主要包括:定期组织外来流动党员开展活动,让他们经常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对有就业需求的流动党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设立流动党员困难救助金;切实维护外来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畅通“绿色通道”;提供各类政策和党务知识咨询,运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他们提供培训。

  五是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根据流动党员的居住状况、就业形式、流动范围的实际,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形成统一有序的管理体系。坚持“不拘形式、讲求实效,业余为主、方便党员”的原则,积极推行微型党课、网上课堂、菜单式教育、党内学习小组、印发和寄送学习资料等形式,强化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根据流动党员的实际,精心设计有效载体,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新平台,让流动党员尽快融入宁波。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管理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强化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重视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领取、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