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镜头一:报警为扇贝
昨晚钱女士在市内一家饭店与亲友用餐,饭店上来的冷菜中,她发现其中一份冷菜里面有铁丝球,服务员确认后作了道歉并退了这盘菜。后来服务员端上来的热菜中,钱女士认为有一只扇贝是臭的,她要求值班经理过来给个说法。但值班经理赶来查验后,认为钱女士所说的那只扇贝是好的,于是双方争论不休。最后钱女士只得报了警,110赶到后,正在对钱女士一方作笔录时,忽然,走过来一名饭店的男店员,拿起那只有争议的扇贝放进了嘴里,钱女士想冲过去争夺时已无法挽回,吃扇贝的男子还边吃边说味道是好的,他吃下去就是想给钱女士来证明看的。由于证据被吃掉了,钱女士和饭店有关人员被带到了白鹤派出所继续进行调解。
对此,该酒店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钱女士是从外地来宁波的,可能是口味的关系,认为其中一只扇贝发臭了,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扇贝制作时是一个个切开的,制作中厨师若发现有问题,肯定不会出菜的。但调解中,饭店一名采购员为了证明扇贝是好的,走进来当场吃下了那只扇贝给客人看,这样一来,更加重了客人的怀疑,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这位负责人也承认,采购员的这种个人做法,确实让饭店更说不清楚了。最后他们也没坚持向客人要餐费。
顾客和饭店遇到类似纠纷,在问题未解决时“证据”突然被一方消灭时该怎么办呢?对此,本报法律顾问、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若有警方笔录,即使有争议的饭菜证据被消灭,顾客也不必担心,法庭对此可以要求饭店倒置举证。为了最终弄清事实,当事者双方应共同负责保存好有争议的饭菜,以便进行查验。(记者景致)
镜头二:报警为可乐
“我们在醉美人生吃饭竟吃到了过期的可乐,酒店态度还很差。”昨晚8点多钟,一名读者打电话给本报夜间新闻热线,要求记者去采访一下。
昨晚8点半左右,记者前往对此事进行了采访。纠纷现场位于江东醉美人生酒店四楼的19号包厢。记者进入该包厢时,两桌客人都还在,有小孩,也有老人,明显是一场家庭宴会。 “今天是我小外甥的生日,本想这么多亲戚朋友聚一聚,开开心心的。哪想到会喝到过期的可乐,而且闹到报警,搞得这么不愉快!”在座的一位姓柴的先生这样向记者解释说。
柴先生拿起桌上一罐可口可乐给记者看,记者注意到,这罐已经被喝完的可口可乐底部标注了一“20050731”的生产批号,并注明了其保质期为18个月。据此推算,这罐可乐到现在确已过期。柴先生告诉记者,这罐可乐他们好几个人喝过了,其中包括一名孕妇。后来有人无意中看了一下,才发现这罐可乐已经过期了。
“我们向酒店方进行交涉时,酒店工作人员不但不道歉,开始时还认为这罐可乐是我们自己带来的,后来又称这是供应商方面的问题,与酒店无关。”柴先生气愤地说。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找到该酒店一位姓吴的领班进行了采访。吴解释称,这批可乐是酒店刚刚从可口可乐公司进来的,因此问题应该出在供应商那里,与他们酒店无关。吴表示,通过他们联系,昨天晚上供应商方面的人已经来过现场,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酒店方有关人员向客人表示了歉意,并为客人打了折,而客人也付钱埋了单。(记者周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