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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驾车陋习成了马路“杀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2-28 08:30:3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朱和风)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处获悉,随着交通法规的广泛宣传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今年春节期间,我市交通事故比往年大幅度下降,上报的交通事故为40余起,死亡9人。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驾车陋习成了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酒后驾车积习难改

  今年初至春节前,交警部门在一些大型酒家发放禁止酒后驾驶的宣传卡,尽管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驾驶员酒后铤而走险,驾车“逍遥游”。春节7天长假中的9起交通死亡事故,其中一起就是由酒后驾车引起的。

  海曙交警大队在节前节后的多次集中检查酒后驾驶行动中,查获酒后驾驶24起,醉酒驾驶35起。其中个别驾驶员对酒后驾驶产生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只喝了一杯或一瓶啤酒,凭着娴熟的车技,是不会出问题的。但据交警介绍,一名驾驶员如果喝了一瓶白酒,至少在20个小时内,血液中仍会存留着酒精成分,驾车时往往反应迟缓,碰到紧急情况就处置不当,易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车“横冲直撞”

  海曙交警一中队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今年的春节长假中,一些驾驶电动车的市民在路上如入无人之境,“横冲直撞”。交警们纠正一些电动车逆向行驶、与机动车抢道和进入快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数不胜数,但仍有人对交警的善意提醒置之不理。在中山路天一广场一号门附近,几乎每天有人驾驶电动车进入公交车专用道,屡屡发生“两车相卡,进退维艰”的情景,影响了公交车的通行和安全。

  春节期间,天一广场因活动较多,一些骑电动车的人伺机驶入快车道“兜风”,或在快车道上逆向行驶,更让交警防不胜防的是电动车骑手突然在快车道上调头,增加了事故隐患。

  在采访中,海曙交警一中队民警告诉记者,一些电动车经过改装后,车速明显提高,这类改装型的电动车最易引起交通事故。由于市区跑的机动车车速并不太快,一些安全隐患没有暴露。如果在农村或城郊接合部的路段,这类行为就可能会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交警呼吁电动车骑手在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法规,有关部门在出售电动车时,应加强对改装型电动车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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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醒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