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蔡明东通讯员刘小哲张春艳)昨天上午起, “夏慧星文明车队”所属出租车的副驾驶台前都粘贴了这样一张提示卡,上面写着: “尊敬的乘客,如发现司机在服务中抽烟,您可拒付车费。”
目前相关出租车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驾驶员运营时绝对禁止吸烟,但出租车司机运营中吸烟的陋习一直得不到彻底整治,市民反响较大。此次“夏慧星文明车队”率先向市民公开承诺,希望带个好头,带动和促进出租车司机的规范营运。
车队成员赵敏是一位烟民,平均每天要抽一包烟。谈及昨天开始实现的这项承诺,他说,平时因为在车内吸烟经常与乘客发生纠纷,有些乘客还因此拒付车费,这样也影响自己生意。新措施能让乘客直接监督自己,未必不是件好事。赵敏还特意在车内准备了一些糖果之类的小食品,以解烟瘾。“生意空闲时,再停车下来活动活动,顺便抽上一根烟,以解疲乏。”赵敏笑着说。
车队队长夏慧星表示,现代社会提倡无烟车厢,大家在公交车上不抽烟已成为习惯,只要用心去体谅乘客的感受,他相信出租车上禁烟也不是难事。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的哥吸烟与宁波文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窗口形象,并对安全驾驶带来隐患,污染乘车环境。乘客拒付车费将会进一步加大监督,有利于的哥规范服务。”市出租车协会秘书长徐玉书对此也持肯定态度。-相关法律
1.《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服装整齐,语言文明,不在车内吸烟。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处20元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2.《宁波市道路交通处罚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行驶中有使用移动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