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3月2日讯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城区超市、批发部等销售的妇女卫生用品进行了一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在11件样品中,除福建省晋江市协兴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代薰衣草卫生巾外,其余10件均合格,合格率为90.91%。
卫监人员抽检了4家大型超市和3家批发经营部销售的妇女卫生用品11件,按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分别进行了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检验。其中,福建省晋江市协兴卫生用品有限公司2006年4月29日生产的新一代薰衣草卫生巾(规格10片/袋日用)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真菌菌落总数超标。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市卫生监督所还对上述经销单位在采购一次性卫生用品时的索证、产品标识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在采购一次性卫生用品时能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有的单位虽未能当场提供相关材料,但经监督限期后均能如期提供相关材料。但也发现一产品标识上有违规宣传“止痛、抗菌、除臭”等疗效的现象。对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及检查中发现标签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或暗示有疾病疗效的产品,卫生监督人员均已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柜,停止销售。 (胡瑾中舒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