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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轮沉没案进入司法程序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03 07:31:5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王舜毕)昨天,柬埔寨籍“诺贝尔”轮碰撞沉没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根据该轮所有人JES航运有限公司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赴镇海“舟山连岛跨海大桥”施工海域,依法对中交四航局所属的“四航奋进”轮实施扣押,并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

  今年1月22日, “诺贝尔”轮在宁波金塘锚地停泊时,与同在附近锚泊的“四航奋进”轮发生碰撞后沉没。当时, “诺贝尔”轮满载4万多根原木,沉没后,这些体积巨大的原木漂浮在海上,一度给水上交通造成安全隐患。

  3月1日, “诺贝尔”轮所有人JES航运有限公司以“四航奋进”轮涉嫌肇事为由,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四航奋进”轮实施扣押,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了这一请求。

  据了解, “诺贝尔”轮属于柬埔寨,共有31年船龄,船上的19名船员全部来自俄罗斯。由于打捞“诺贝尔”轮需要巨额费用,海事部门曾要求JES航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753万美元的担保,其中103万美元现金用于担保先期的事故应急处理费,以及油污处理、漂浮原木打捞及沉船探摸所需的费用,650万美元作为对以后打捞沉船所需费用的担保。截至1月31日,这次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及漂浮原木打捞费用已达人民币600多万元。

  另据了解,被扣押的“四航奋进”轮是一艘大型浮吊轮,总吨位9000吨,能起重2600吨,是国内目前为数不多的专门用于大桥施工的主力机械。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