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据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信息,该区出台了农村住院医疗保险门诊补偿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对参加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实行门诊补偿。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发生的有效医疗费用可按15%的额度进行报销。
根据补偿办法,该区将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设立门诊补偿专项资金,其中70%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定额资金,30%为全区门诊补偿统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