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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未装防劫隔离设施车主是否有责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3-05 13:44:59

  中国宁波网讯 “要是车子上装了防劫隔离设施,凶手就不可能这么容易下手。”鄞州区邱隘街道横泾村金彭明老汉近日在鄞州区法院邱隘法庭面对法官连连哀叹。做出租车夜班司机的儿子不幸被刺身亡,金老汉一家认为是出租车上没装防劫隔离设施才导致悲剧发生,与出租车的车主及承租人对簿公堂。

  2005年7月24日深夜,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朱春良打算从暂住地邱隘街道返回老家,因所带钱不够,决定骗乘出租车。在邱隘街道文卫路附近乘上了金文龙驾驶的出租车。途中,金文龙得知朱春良无力支付车费,在71省道韩岭村口要朱春良下车。朱春良恼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金文龙猛刺,致金文龙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朱春良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春良死刑,并判令朱春良赔偿死者金文龙家属各项损失合计175088元。朱春良不服,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金文龙的家属只在一审判决前得到过朱春良的赔款1万元,朱春良已被执行死刑,其余赔款就没了着落。于是,他们对出租车车主以及承租人提起了索赔诉讼。他们认为,车主以及承租人理应按规定在车上安装防劫隔离设施,金文龙在没装防劫隔离设施的车上遇刺身亡,车主以及承租人应承担过错责任。

  承租人接手这辆出租车时,曾拿到车主给的一套防劫隔离设施,但车主并未将防劫隔离设施安装在车上,承租人也嫌麻烦未装上。车主声明,未装防劫隔离设施,并不是凶杀案发的直接原因,罪魁祸首应是朱春良。而且,自己与金文龙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未装防劫隔离设施与凶杀案发有一定关联,那也是承租人的过错,因为自己已将防劫隔离设施交付承租人了。

  承租人则辩称,车主并没交付安装了防劫隔离设施的出租车,所以,未装防劫隔离设施,是车主的过错。自己手中确实有一套防劫隔离设施,曾多次询问金文龙要不要装,而金文龙表示运气不会这么差就一直未装。车主与承租人都表示,对金文龙之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起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当庭调解不成,法院表示将进一步审理,择日再判。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厉国智)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