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年前,因为交通肇事而被法院判刑,还在缓刑期又无视法律,竟然无证驾车上路。昨天,广西人闫某被警方再次拘留。
前天上午,鄞州交警大队民警在天童南路值勤时,发现前方有一辆装载着煤气瓶的小货车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当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司机闫某出示了驾驶证。但眼尖的民警一下子就回忆起:一年前,鄞州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交警部门因此吊销了他的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被追刑的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后的两年内是不得申领驾驶证的,那闫某出示的驾驶证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在交警队,闫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交代。原来,驾驶证被吊销后,自作聪明的闫某想出一个“妙计”。他利用宁波交警发通知给发证地广西交警有一段时间差,马上让老乡到原籍以驾驶证遗失为名,补办了驾驶证。没想到,遇到了曾经处理过他的民警,一下子就露了馅。 (戴伟龙楼贤能金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