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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轮沉没事故损失巨大法院开始介入处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3-05 13:47:54

  中国宁波网讯 1月下旬发生在宁波金塘锚地的装载巨量原木的外轮沉没事件昨天又有新动态。应沉没的“诺贝尔”轮的所有人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近日赶赴镇海“舟山连岛跨海大桥”施工海域,对中交四航局所属的“四航奋进”轮实施扣船,并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了保全。

  “诺贝尔”轮所有人的公司设在新加坡,船籍属于柬埔寨,19名船员全部来自俄罗斯。这艘已有31年船龄的外轮满载原木,1月22日锚泊宁波金塘锚地时,与同在附近锚泊的“四航奋进”轮发生碰撞。 “诺贝尔”轮沉没后,4万多根原木漂浮在海上,曾一度给水上交通造成安全隐患。截至1月31日,因碰撞导致的事故应急处置费及漂浮原木打捞费已达6564888元人民币。

  近日, “诺贝尔”轮所有人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扣押“四航奋进”轮的诉前海事担保申请,要求被申请人中交四航局提供6017764.74美元及3282444元人民币的担保。宁波海事法院当天作出民事裁定,同意了这一请求。 “四航奋进”轮被扣押,意味着这次沉船纠纷真正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记者屠传宏通讯员王舜毕)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