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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开展一次墓葬 “集中整治月”活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08 06:43:3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从前日召开的全市墓葬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上获悉,今年清明前后(即3月10日至4月中旬),我市将开展一次墓葬“集中整治月”活动,全面推进墓葬整治工作。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副市长陈炳水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自去年5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市开展墓葬专项整治的通知》以来,全市共拆迁“三沿五区”坟墓58000穴,退穴还林约200亩,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乱建坟墓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非法建办的公墓得到及时整改,无证无照墓料生产单位被依法取缔。但我市个别地方仍有违法违规建墓现象,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会上对今年墓葬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些基础较弱的县(市)区要重新研究制订整治方案,紧紧抓住薄弱环节、问题较多的区域和公墓,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要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加快推进生态墓地和骨灰堂建设,使全市行政村生态墓地、骨灰堂覆盖率达到85%以上,真正实现“绿色殡葬”。要严格执行政策,新建公墓、墓地要依法审批,新建公墓要同步或超前植树绿化和植被覆盖,规范公墓管理,确保公墓经营的规范运作。

  郭正伟在讲话中指出,墓葬专项整治是改革陋习、节约土地、改善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措施,帮助解决疑难问题,为推进墓葬整治创造良好条件。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墓葬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延长整治期限,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编辑: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