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捡到巨款不承认法院判其盗窃罪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3-08 07:53:32

  中国宁波网讯:安徽籍女工罗某捡到13800元现金,面对失主追问,她却拒不承认。昨天,北仑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7000元。

  去年8月14日上午,罗某跟丈夫到北仑区柴桥街道一汽车修理厂修理汽车。在修理厂内,罗某意外地发现一辆汽车保险杠下有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有13800元现金。见四下无人,罗某拎起塑料袋藏在丈夫的汽车驾驶室内。没过多久,失主周某发现钱不见了,便问在一旁的罗某是否见过,但罗某矢口否认,周某向警方报了案。民警赶到现场查问钱的下落,但罗某还是坚持回答说没见过。随后民警却在罗某丈夫的汽车驾驶室内找到了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主观故意,故对其以盗窃罪论处。

【编辑: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