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为缓解企业“用工难”,市就业管理部门近日带领我市的30多家企业赴丽水参加劳动力交流大会,带去了2000多个岗位。然而,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只有174名求职者与宁波企业达成了用工意向,且实际到位率可能会更低。节后普遍出现的“招工难”,成为企业之“痛”。但有关人士分析指出,目前在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出现的工人缺口巨大,流失率高等问题,主要缘于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劳动条件不完善等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我市近年来已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达750元,但工资仍是大问题。如记者在最近一次的劳动力交流会看到,一家机械加工企业要招收20名操作工,并且将工资明码标价:基本工资740元;加班工资160元(4个星期天,平均每小时加班工资5元);饭贴60元。看起来似乎月工资已达960元,但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且不说基本工资未到最低工资线,发放的加班工资也严重不足(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4个星期天的加班费,也不得低于256元。一星期只休息一天,还得干苦脏累的活,这样的工资待遇自然不能吸引人,直至洽谈会结束,也没招到几个工人。
而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个私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现象更是相当突出,农民工不仅劳动条件差,而且工资明显偏低。一位在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的山东籍民工告诉记者:“去年他在象山的一条渔船上打工,每天从晚上10时干到第二天上午10时半,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一天只能睡上五六个小时,吃住全在船上,但月工资只有800元。今年过年连家都没回,因为兜里没有钱。”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的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小时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而这位在船上打渔的民工根本没有休息天,月工作时间达370多小时,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倍以上。
市外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士认为,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宁波的工资水平虽然要比珠三角地区高,但在长三角地区只能算中等水平,比起上海、江苏的昆山等地,还是有差距。宁波企业对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民工的吸引力正在降低。这是因为,这些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新办企业迅速增多,如果农民工当地就业的工资水平只与宁波相差一二百元的话,那么他们就会选择就地就业。毕竟,外出打工费用也不小。所以,用人单位要想缓解“用工难”,关键还是得在提高工人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进行人性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