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 通讯员王齐维)记者昨天从市人行获悉,日前,我市北仑区信用联社、象山县信用联社、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余姚合作银行等4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申请顺利通过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考核,3月1日获得兑付,票据金额为1.34亿元。至此,我市累计已有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计5.02亿元的专项票据获得兑付。
据了解,为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促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对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给予政策扶持,即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专项票据的发行兑付和专项借款的逐批发放来实施。我市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于2003年下半年启动以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和转换经营机制等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试点工作。经审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分三期对我市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专项央行票据9.42亿元,用以置换不良贷款和弥补历年亏损挂账。两年多来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经营效益大幅提高,历史包袱基本化解,支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