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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温暖民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12 07:04:06

  本报记者张鹤本报通讯员李帆

  图1: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赔款送到保户(右)手中。

  图2:去年12月21日,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奉化市滕头村举行签约仪式。图为滕头村党委副书记刘松江在展示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第一份保单。 (张鹤李帆摄)

  图3:当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大,风雨袭来我们的生活会有更好的保障。

  引子

  中国宁波网讯 2月2日,中国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有关负责人专程赶到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将1.44万元赔款送到受灾户朱建华手中。朱建华成为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以来获赔最多的农户。

  1月27日中午,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农户朱建华的主卧室突然发生火灾,造成两间房子房顶倒塌,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朱建华参加了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保险公司的赔款解决了朱建华的燃眉之急。据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的统计显示,全市目前已有35户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户的115间房屋因受损而获得了保险理赔47.76万元。

  探索新型农村救灾机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去年12月份开始,我市正式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目的在于以“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为原则,探索出一种“政府+市场”的新型农村救灾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不断加大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保险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等保障制度,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等等,让广大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尽管如此,我市农村保险工作无论是体系建设,还是保障水平,都是不够健全和比较低的。特别是由于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台风等灾害造成农房大量倒塌,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政府救灾工作压力也很大。50年前的象山“八一”台灾、1988年和1997年的台风,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惨重的财产损失。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住房已大都改建为砖混结构,抗倒塌的能力明显提高,但即使这样,2004年和2005年,在分别遭受“云娜”、 “海棠”、 “麦莎”、 “卡努”等台风袭击后,全市共有4413户农户倒塌房屋5866间,农民兄弟积一生心血和汗水建造的家园毁于一旦。面对灾情,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相对于庞大的受灾面积而言,救助毕竟是有限的,同时还存在着救灾渠道单一化、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具备了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财力基础。为实践“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完善农村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去年12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要求,力争2007年1月底以前,各县(市)区要基本完成农户住房保险的参保工作,而且参保率必须达到50%以上,否则,不仅市财政将不予补助,而且县(市)区政府还要向市政府报告参保率过低的原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在部署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时反复强调,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我市救灾能力的实事工程。市发改委有关领导进一步解释说,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也有利于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倾斜;有利于改革传统救灾机制,变灾后救济为灾前保险补助;有利于准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政策性”充分体现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保险主体为本市范围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界定。

  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市级财政补助3元,县(市)区财政补助4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根据我市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承担经营业务,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并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和村,方便群众参保和理赔。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为圆满完成任务,各县(市)区结合各自情况采取了多种措施。鄞州区制定了“二三四”的工作原则,即“二个确保”:确保全区农户应保尽保,确保1月底前完成任务;“三个到位”:镇乡(街道)、村工作班子到岗到位,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和镇乡(街道)困难群体保险补助资金到位,联络员保险业务辅导到位;“四项工作机制”:建立区、镇乡(街道)、村三级工作网络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政策协调处理机制,建立保险公司对各行政村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机制。

  去年12月30日,中国人保财产镇海支公司签发了63分保单,为镇海区6个镇(街道)、64个村的47202户农户办理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投保手续,农户参保率达到100%,这标志着镇海区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县(市)区。

  截至2月底,全市共有1334188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98.02%,其中镇海、北仑、鄞州、余姚、科技园区、东钱湖、大榭、慈溪等参保率达到100%,其他县(市)区的参保率也在90%以上。据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截至2月底,全省共有810.56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77.81%,我市的各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让社会效益优先

  1月3日下午6时许,镇海蛟川街道陈家村村民何惠明家中煤气管道发生爆炸,致使墙壁损坏,属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规定的Ⅰ级倒塌责任范围。1月4日下午,中国财产保险公司镇海支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国就将1000元赔款送到何惠明手中,何惠明也成为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以来的首位受益人。

  尽管有各级财政扶持,但由于农村住房保险其自身存在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居住分散等特点,这使得保险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工作量大、成本高,仅仅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保险公司基本无利可图,因此,保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更多地体现了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开拓农村市场的期盼。随着“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政府对农村政策的扶持和倾斜,中国农村经济状况将有一个质的好转,特别是像宁波这样发达地区农村经济条件已具备了承接保险的基础,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将是保险公司新的市场增长点。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关系全市上百万户农村住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农户清册编制、补助资金的测算落实,以及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保险合同签订,特别是今后的理赔定损,工作量大面广,为此,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镇乡(街道)派驻一名联络员,并专门建立健全了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如遇灾情,投保农户可拨打服务热线“95518”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及时上门查勘定损。为保证理赔速度,保险公司承诺,在保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3个工作日即支付赔款,以保证农户能在灾后尽快重建家园。不仅如此,该公司还专门举办培训活动,对全市各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该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亲自上课,就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事项作出解释,包括政策条款、投保流程、填写保单的注意事项等。

  由于网络畅通,服务到位,从今年1月1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单生效以来,全市已发生35起理赔案件,保险公司全部在承诺的时间内将赔款支付给了被保险人。

  从试行期走向长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反复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开展,也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农村保险制度探索了一条新路。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需要时间的检验,因此省里把2007-2009年确定为3年试行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去发现,不断去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市政府已决定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范围,并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从资金负担来说不是很重,但是牵涉面很广,落实好、管理好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资金使用不当的行为及时查处。

  农村居民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渠道、多形式综合治理。有关方面需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筹融资渠道,组织实施下山脱贫、 “避险农民”建设新村及灾民安置小区,搞好农居点规划,提高集镇化水平,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相关报道

  今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案

  (1)1月3日,镇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村民何惠明家中煤气管道发生爆炸,致使墙壁损坏,属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规定的Ⅰ级倒塌责任范围,获得赔偿1000元。

  (2)1月27日,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农户朱建华的主卧室突然发生火灾,造成两间房子房顶倒塌。经查勘确定,火灾后两间房子楼上楼下都倒塌,属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规定的III级以上倒塌责任范围,赔偿金额为每间3600元,两间楼上楼下共计1.44万元。

  (3)2月14日,慈溪市宗汉街道二塘新村十二甲166号农户陆楼盛家的两间砖木结构平房因邻居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起火灾,烧塌屋顶两自然间,赔偿8200元。

  (4)2月17日,慈溪市周巷镇双潭村十丁潭232号农户施国法,因家中举办祭祀活动在二楼卧室使用烛火无人照看发生火灾,烧塌二楼屋顶一间,面积40余平方米,达成赔偿协议7200元。

  (5)2月22日,慈溪市坎墩街道直塘村后翁弄75号农户沈百军家,因邻居燃放烟花爆竹不当,火星溅入三楼未关闭的门窗引燃棉絮、被褥和衣物造成火灾,烧塌屋顶31.68平方米,构成两间自然间和三级倒塌等级标准,达成赔偿协议7200元。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