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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补”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7-03-13 10:14:2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徐华良)记者昨天从市农林局获悉,今年,我市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着力把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分级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按宁波市要求落实配套政策;奉化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按固定资产总额(其中土建投入按不高于设备投入的标准计入总额)3.5%的标准给予贴息;市级苗子型农业龙头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的标准给予贴息。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原料基地。农业龙头企业自办或以订单形式,在市内新建种植业(除花木)基地3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5-100元的补助;新建水产养殖业基地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的补助,原有自办或以订单形式建立的季节性弹性经济作物基地,按季折算后以新建基地标准的50%予以补助。改造原有林特基地,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总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业与市内农户订立农产品购销合同达到1000户以上的,按农产品收购总额1%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销售市内花木10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0.5%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