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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首次评定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14 08:15:1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萌 通讯员李雅君王 俊)近日,我市首次评定了近4万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是否依法纳税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评定。

  据市国税局征管处有关人士介绍,评级结果取自企业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评分,评分标准则按照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情况和违反税收行政法规行为等五大类共计50条标准划定。今年首次评定出的A级纳税人有297户,B级纳税人35785户,C级纳税人2498户,D级纳税人123户。由高到低评出的A、B、C、D四个等级将实行累计扣分、自动降级的动态管理办法定期调整。

  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两年内可以免除大部分税务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

  对B级纳税人的服务措施:重点加强日常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对C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约谈辅导等各项管理,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票供应量从严核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对D级纳税人的监控措施: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国税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