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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16 07:23:49

  中国宁波网讯 (慈溪记者站韩曙辉通讯员龚敏捷李志东)笔者从慈溪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慈溪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申报工作已于日前启动,该市凡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常住非农户籍城镇居民,一次性缴费后可享受每月280元至380元的补贴。据悉,此政策可使慈溪近万名老人领到“退休金”。

  根据该市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规定,享受此政策待遇的常住非农户籍城镇居民包括慈溪“农转非”满两年的人员,慈溪市常住非农户籍满7年的外迁入户籍人员,以及未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未按月享受各类生活费待遇的人员。

  据悉,待遇标准与缴费标准分别为1档380元/月;2档330元/月;3档280元/月。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参保人员,该市财政一次性补贴每人6000元。

  参保人员户籍迁移至宁波行政区域外或者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