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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新规 人事局将定细则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3-16 08:41:3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许光亚)为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对《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甬政〔1995〕22号)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市人事局将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意见》主要对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受到刑事处罚人员养老保险管理、非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