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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法院启动“立案调解”程序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3-17 13:02:50

  中国宁波网讯:几天前,市民林先生和他前妻一道来到海曙法院,要求打官司解决他们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纠纷。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了解他们的诉讼请求后,启动了“立案调解”程序,组织他们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为方便群众诉讼,海曙法院自本月起推出“立案调解”新举措,就是对那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法官组织当事人平等协商,以达成调解协议,终结诉讼程序。适用“立案调解”的案件主要包括:1)有明确权利凭证的民间借贷案件;2)对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调解意向的离婚案件;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家庭纠纷案件;4)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损害赔偿案件;5)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件;6)金融单位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案件。

【编辑: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