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靖)来自市规划局的消息说,宁波市城乡规划审议联席会议制度有望近期出台实施。这项旨在加强规划咨询论证和各类规划衔接的制度,是为促进城市规划法制化、规范化而编制的一揽子制度建设中的一个。
根据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规划工作中的制度化建设被提到了新的高度。今后,我市将建立政府规划决策预审制度。对重要规划成果,市政府将进行预审并向社会公示预审情况后再最终决策审批。
建立规划实施的计划管理制度,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每年定期申报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情况,由市政府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对近期重点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提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和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度,各区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加强区域性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及跨行政区域规划实施管理和协调。
建立规划实施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空间管治要求,加强各部门对土地和房屋使用政策措施的衔接和协调,统一标准,完善政策,实现土地和房屋使用各环节、全过程的一体化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章现象。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重点评估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实施情况,通过年度监测反馈机制和规划检讨机制,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
建立各级政府就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城乡规划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建立市、区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派出机构的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严格对违反规定调整城乡规划、违反城乡规划审批用地等行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