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通知书一天收到3封,确实也够心烦的。(冯小平摄)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冯小平)日前,家住海曙区横河街30号的俞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近来他家不时收到莫名其妙的交通违法通知书,这些信函与他家没有任何关系。俞先生感到不胜其烦。
不知从何时起,俞先生家开始收到市交警支队寄来的违法通知书,信函上写的地址是俞先生家的,但收信人却是一名叫徐峰宇的人。俞先生说,他家是私房,自己从小在这里长大,根本没有徐峰宇这个人。起初,收到信件后,俞先生在后面写上“从无此人,退回”,让邮递员带回去。不料通知书就像盯上了他,源源不断地向他寄来,至今累计已收到30多封。3月3日那天,居然收到了3封。这下,俞先生有点不耐烦了:他已经多次在信封上注明他家(横河街30号)没有徐峰宇这个人,频频退回去的信难道没有引起寄信部门的重视?
记者从俞先生带来的几封交通违法通知书中看到,违法车是一辆车号为浙B26512的小型客车。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该车从2004年1月2日起至今年2月21日,共有31条违法记录,3年多来,车主没有去交警部门接受过交通违法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小型客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车主必须先到交警部门处理完交通违法记录,方可参加年检。如此看来,这辆小型客车不但没有进行年检,并且不时有新的交通违法行为产生。
就俞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机动车辆管理所。经该所调查,车主的真实地址应该是横河街38号,之所以变成了30号,是车主在登记时,由于身份证复印件不清楚,工作人员输入信息时误当成了30号。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对电脑里的资料进行更正,俞先生从此再也不会收到这样的通知书了。
记者昨天前去横河街38号,想实地了解车主的有关情况。这是一个老墙门,里面的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徐峰宇以前确实住在这儿,但已经搬走好多年,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