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朱和风通讯员周微竺波)奉化市岳林街道的徐某,短短半年时间里,开具增值税发票315份,金额达到3130万元,税额260余万元。近日,他和女友方某因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前年1月,徐某经他人介绍,承包了江西某市物资局下属的金属回收公司,自封总经理。同年5月份,他向当地国税局申请免税资格并得到认定后,返回奉化,以收取2%—3.5%手续费的方式,将江西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虚开给奉化本地的10家企业,从中收取“手续费”。在购买了这些发票后,这10家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款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为进一步扩大“销路”,徐某还将发票虚开给乐清、诸暨、永嘉等地12家企业。
徐某干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勾当后,将其女友方某也拉下水。方某在明知徐某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为徐某开账户、取款、汇款、送发票给各企业。去年4月份,奉化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10家企业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猫腻,遂向奉化警方报案。奉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锁定徐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分别将徐某和方某抓获。后查明:徐某从前年6月至12月的短短半年时间里,共开具增值税发票315份,金额达到3130万元,虚开税额260余万元。
近日,徐某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