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曹爱方通讯员陈瑛)昨天,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接到了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来的通报,宁波正式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我市地处江南水乡,却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工作,结合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于2004年下半年正式提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目标。自2004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经过努力,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管理率占居民总户数的83.17%,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受益用户达到43万户。对居民用水实行了阶梯式水价的管理办法,城区居民因此每天节水约6万吨。我市还建成了44家节水型企业(单位)、39个节水型社区。
去年11月10日至11日,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组对我市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显示,宁波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了77.29%,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降低率达13.31%,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98.12%,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1.4%,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达40.08%,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已经达到了100%。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比较扎实,各项节水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是“南方城市节水工作的典范”。
在考核组通过对我市的考核后,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于是正式确认我市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根据规定, “国家节水型城市”每4年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