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安徽籍机动车驾驶人雷某从江北交警大队民警手中接过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傻眼了。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等行为,他被罚款2200元!
民警告诉记者,最近在路面执勤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案过程中,连续发现不少外省籍驾驶员使用假证应对民警检查或在处理违法时提供假证用于记分。说来也巧了,昨天下午就在民警陪同记者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采访的时候,正好又查到一个。
按规定,外省籍驾驶员在我市工作,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安徽籍驾驶人王某昨天下午到江北交警大队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在核对王某身份证、驾驶证件后发现,王某提供的驾驶证副页与信息网上显示的不相符。经确认,这驾驶证是伪造的。王某称自己只是为了“今后工作方便”,用假驾驶证登记可以“避免”自己真实驾驶证被记分。
记者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广大用工单位,在雇用专职驾驶员时要仔细查验求职者的驾驶证。(屠传宏周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