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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市建委向市民作出六个方面的工作承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23 06:43:44

  -全面完成老小区整治任务

  -全面确保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全面开通房产咨询服务热线

  -全面推行市区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

  -全面推进“数字房产”建设

  -全面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通讯员王人扬)昨天召开的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市建委向市民作出六个方面的工作承诺,每个方面都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

  全面完成老小区整治任务。老小区整治工程自2000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小区整治96个,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1万余户,已完成计划总量的89.7%;剩余小区18个,建筑面积近8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698户。今年原定计划再完成40余万平方米,但为尽快改善老小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余下83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

  全面确保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廉租住房制度自2002起建立以来,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初步建立起了廉租住房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累计有3856户家庭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救助。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救助,市建委对照政策规定,扩大受助范围,使具备“三证”条件、符合人均12平方米以下住房标准的所有低收入家庭,都能入住廉租住房,确保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真正实现“居者有房住”。同时,加强对廉租住房享受对象的定期审核,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制度。

  全面开通房产咨询服务热线。以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基地,在今年6月1日前全面开通房产咨询服务热线,帮助解答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房产交易发证领域的各种政策性问题。同时,建立特殊对象房产交易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对居住在市三区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房产交易办理预约上门服务。

  全面推行市区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指导和督促业主切实落实分户验收工作,确保今后竣工的所有住宅工程在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验收和备案。

  全面推进“数字房产”建设。通过数字化网络信息系统,增强房产交易管理的透明度与准确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质的房产交易服务。今年要重点深化完善全市网上住房交易备案系统,争取10月1日前全大市范围内所有能够上网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实现“应上尽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房方位地段、销售价格、套型面积、余房情况等楼盘信息。

  全面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的约束机制。按照市政府协调确定的职责分工要求,做到“有诉必查,有欠必清”。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