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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区医院住院可多报销25%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23 07:04:03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通讯员郑建娣)慈溪市庵东镇振东村村民陈洪权最近在家门口做了膀胱切开取石术,除去了多年的病痛,更让他意外的是,总共7212元住院费自己只需承担2748元。前天,坐在轮椅上的他逢人便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了吗?我告诉你,还是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病吧,那里省钱又省心!”

  30岁的他7年前因高位截瘫留置导尿,膀胱大量结石。外科专家建议他做膀胱切开取石术。可手术需要一大笔费用,原本经济就困难的家庭难以承受。一个月前,庵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请来了该市人民医院的专家为他做了手术。前天,康复出院的他查看医药费用清单后,发现在“家门口”做手术,自己少付了4400多元医药费。

  据该市医管中心负责人介绍,这得益于该市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大医院里人满为患,社区医院病人较少的现象,慈溪市对今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作了进一步完善,拉大社区医院和大、中型医院的报销比例差距。参保人员在镇级医疗机构住院,其有效医药费用的501元—5000元部分可按65%比例补偿,而在该市的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只有40%;5001元—10000元前者按75%补偿,后者按50%补偿;10000元以上部分前者按85%补偿,后者按60%补偿。

  据介绍,这项措施推出两个多月来,深受农民欢迎,目前已有1907名参保人员享受了该项补偿措施。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