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我市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学费将由政府埋单。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残联获悉,我市提高了残疾人助学标准,帮助我市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据悉,市残联从2004年7月开始阳光助学和2005年年底出台了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给予奖励的政策。在此基础上,最近市残联、市财政局又出台了《宁波市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专项助学暂行办法》。
这次助学政策力度大、受益面广。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补助,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3000元补助。对于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000元的补助。
助学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每年9月底前按上述补助标准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