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决定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促进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尽快基本全覆盖。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工资收入难以确定的实际情况,各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灵活确定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方便企业参保。各地经办机构应为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变动申报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用人单位未在本地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为保证建筑工人全员参保,浙江省要求实行实名制。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做好用工登记工作,并依法与其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项目施工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调整,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调整情况。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能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的,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