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因渔船被印尼官方所扣而滞留印尼1年多的23名中国船员,在历经艰辛回到祖国后与船东交涉起工资问题。宁波海事法院依法积极介入,精心组织调解,终于促成这些船员与船东共同为归国情结所感召,妥善地以协议方式解除了纷争。本月19日,23名船员顺利地领到了协议约定的总额54万余元的工资款。
2005年10月, “海兴7”号等6条中国籍渔船在赴印度尼西亚渔场捕鱼期间,因海洋渔业政策出现变化等因素,先后被印尼官方扣押。其中2条渔船被没收,2名船长被扣留在当地,另2条渔船后来被变卖以偿还油款,目前仅剩“海兴7”号、 “海兴8”号这2条渔船得以幸还。今年2月8日,23名中国船员一起搭乘“海兴7”号、 “海兴8”号这2条渔船返回祖国。
船员们因渔船被扣,无法正常开展捕捞作业,也拿不到工资,生活陷于困境。倪光亮等23名船员迫于无奈,2月底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了扣船申请,并分别主张对“海兴7”号、“海兴8”号这2条渔船享有船舶优先权。宁波海事法院依法裁定对这2条渔船采取海事请求保全措施,并紧急启动了司法救助方案,对船员们追讨工资的系列案件全部免收诉讼费。随后,法院耐心开展调解。
船东深知船员们的困难处境,诚恳表示愿尽最大努力向船员们偿还工资;而在国外饱经风霜、患难与共的船员们也谅解船东的难处,一致表示愿意放弃1至1个半月工资的诉请;当提及尚有2名船长同胞至今仍被扣留海外的时候,船员们与船东的心情都非常难受。双方在归国情结的感召下,在本月15日对20余起工资纠纷一一以调解了断。但船员们急盼现款到手,在本月18日向法院申请对船东提供的担保金直接分配作工资。
法院审查后,当天就准许了这一申请,并马上与有关银行联系总计54万余元的巨额款项提取事宜。19日一大早,法警就去银行提来巨款,船员们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工资,真切感受到了“回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