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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法院执结一起10年前的旧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3-26 08:17:35

  中国宁波网讯 3月22日,余姚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收到了一封来自河北省邯郸市郭其金的感谢信,对该院为他执结一起10年前的旧案表示感谢。

  1993年,郭其金因买卖焦炭纠纷被余姚人黄某拖欠货款9000元,1996年郭其金把对方告上法院并获得胜诉。但黄某只偿还了5500元,1997年11月,该案被依法中止执行。

  2004年10月21日,刚从泗门法庭调到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沈永标收到了郭其金要求恢复执行的信。他立刻向承办该案的前任法官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多次前往黄某家中,但都没有找到黄某。2005年12月19日,沈永标再次来到黄某家时,获得黄某正为当地一家企业跑长途货运的信息。沈永标找到黄某后,他仍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沈永标耐心向他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终于促使黄某先拿出了1400元用于归还欠款,他的一个朋友此后也代为交纳了1000元。

  此后,黄某再次失踪。今年春节前,沈永标和执行局法官来到黄某家,把正要出门的黄某堵了个正着,黄某只得交出了剩下的1100元执行款。 (严文渊)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