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史芸飞)从本月起到年底,我区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区委、区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深入基层、提高效能、厉行节约、严格监管,在全区上下形成用心谋事、专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执行力,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督查,实行区委常委会定期分析乡镇工作制、重点项目区级领导联系制和部门领导分工落实制,推行区、镇两级领导工作实报制,建立重要工作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制。强化述职评议,实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委会年度述职制,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严格考核奖惩,实行考核结果、工作业绩与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奖金发放、荣誉评比授予等挂钩。
《意见》要求,把更多时间留给群众,让精力造福于百姓。要深入基层,强化群众意识。密切联系基层,规范实施区级领导联镇带村、联点联线保稳定制度和乡镇领导、机关干部包片联村制度,落实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基层工作的责任。定期下访约访,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实行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基层干部、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民主人士交朋友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了解面上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推动整体工作。
《意见》还要求,要提高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政务公开,创新审批方式,削减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行部门并审联审;整合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按照能进则进原则扩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服务范围;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强化政务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办事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深化行风民主评议与纠风治乱工作,发挥效能投诉热线作用,拓展机关效能监察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等活动,督促基层站所主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意见》还对职务消费、公务接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厉行节约,强化节俭意识。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健全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之间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性宴请,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出国(境)审批条件和程序,禁止公款旅游,加强公费出国(境)和国内学习考察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禁止党政机关办公大楼超标建设和豪华装修;提倡节俭办公,减少办公用具用品支出。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加强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和乡镇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提高干部收入透明度。
《意见》还强调,要严格监管,强化廉洁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区级部门、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干部选拔、财政资金使用、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监管,加强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全程审计;推进农村基层廉洁工程,深化农村基层特别是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廉政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坚持从严治理,严格查处各种腐败行为,坚决禁止干部队伍中的赌博现象,切实纠正是非荣辱不分、道德纪律涣散之风。